网络倒卖香烟涉案35万余元 被告人获刑四年_湾区律师网

网络倒卖香烟涉案35万余元 被告人获刑四年

2022-08-19 00:29:31  浏览:1051  来源:高检网
  中国法院网讯(李斌)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却通过微信方式倒卖香烟2400余条,非法经营销售额达35万余元。1月29日,安徽省淮南市谢家...

  中国法院网讯(李斌)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却通过微信方式倒卖香烟2400余条,非法经营销售额达35万余元。1月29日,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唐某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曾给农村超市送货,有的超市用香烟抵款,唐某就将积攒的香烟对外销售获利。尝得“甜头”后,为谋取更多非法利润,2020年6月至11月期间,多次在安徽省长丰县,淮南市山南新区、谢家集区杨公镇、李郢孜镇、孙庙乡等地的沿街商铺和超市收购各种品牌香烟。唐某通过微信群联系买家,将香烟装至“食品”“化妆品”纸箱内,并通过物流销往广东、江苏、浙江等地。唐某向王某义等10位微信好友多次售卖“雄师”“利群”牌等香烟,共进行非法交易59笔,售卖香烟1972条,非法经营销售额309431元,非法获利35578元。同年11月20日,淮南市烟草专卖局谢家集八公山分局在唐某出租房内查获其收购的35个品牌共计500条香烟,经安徽省烟草专卖局鉴定,涉案的500条香烟价格为40580元;经安徽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定,涉案香烟全部为正品卷烟。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规定,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可减轻处罚;唐某亲属代为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又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查明以上事实后,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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