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牛丹 李锐)一男子就故作聪明谎称“工伤”为“自伤”,骗取医保基金2万余元。日前,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进行宣判,判决被告人何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60多岁的何某受申某雇佣在建筑队施工,一天何某从施工架上摔落受伤。住院治疗期间,何某的医疗费一直由第三方责任人申某垫付。何某受他人(另案处理)教唆后,向医院隐瞒自己受伤的真相,谎称自己是在家盖房时不慎摔落受伤,无第三方责任人,并将自己的有效证件交给他人办理相关住院和医保手续。何某住院一个多月共花费3.7万余元,通过医保报销2.5万余元。后该2.5万余元被医院医保部门追回,并上缴医保局。
建安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何某系初犯、偶犯,已将违法所得全部退缴,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愿意接受处罚,予以从宽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签订股权购买协议后能否反悔?深圳南山法院:满足一定条件案涉协议可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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