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张丽丽)日前,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万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10日晚,被告人万某某途经被害人董某某位于霞浦县松城街道的水产店铺门口时,盗走该处一件未拆封的泡沫箱包裹,内装有重约15斤、价值人民币7200元的“墨西哥红龙”龙虾。之后,万某某将龙虾食用及赠送他人。
2020年12月11日晚,被告人万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投案,并赔偿被害人董某某人民币7200元,并已取得被害人董某某谅解,涉案被盗龙虾1只被公安机关追回。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万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万某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愿意接受处罚,可予从轻处罚。被告人万某某已赔偿被害人董某某经济损失人民币7200元,并已取得被害人董某某的谅解,酌予从轻处罚。综合以上情节,结合审前社会调查情况,对被告人万某某从轻处罚,并作出如上判决。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员工遭遇线上加班怎么办 北京三中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障劳动者权益
近年来,随着经济形态的多样化和用工方式的革新,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受侵犯的现象呈现出复杂化、隐蔽化特点。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最新...最高法:个人擅自发布悬赏广告征集他人违法犯罪线索 可构成名誉权侵权
光明网北京6月12日电(记者 孙满桃)郑某某擅自发布悬赏广告征集某发展公司违法犯罪线索,因侵害该公司名誉,人民法院依法判令郑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