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厦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决定_湾区律师网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厦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决定

2022-08-12 08:47:28  浏览:969  来源:人大网
【发布部门】厦门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 【效力级别】经济特区法...
【发布部门】厦门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
【效力级别】经济特区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8-04-22 【实施日期】 2008-05-01
【法律话题】 医疗卫生 【产业领域】 公用事业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厦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决定


(2007年11月22日厦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08年4月22日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公布  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厦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提请审议的关于废止经济特区法规《厦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议案,决定废止1996年9月24日厦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厦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本决定自《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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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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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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