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的决定_湾区律师网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的决定

2022-08-12 08:48:27  浏览:1008  来源:人大网
【发布部门】深圳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 【效力级别】经济...
【发布部门】深圳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
【效力级别】经济特区法规 【时效状态】 已经失效
【发布日期】 2015-08-31 【实施日期】 2015-08-31
【法律话题】 社会管理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 商务服务 ; 土地房产

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五号)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的决定》经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8月31日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的决定


(2015年8月28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的《关于提请审议废止〈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的议案》,决定废止《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1992年12月26日深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1997年12月17日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次修正 2002年4月26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2004年4月16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次修正 2013年2月25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次修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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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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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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