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期限暂行规定_湾区律师网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期限暂行规定

2022-08-10 19:25:53  浏览:1008  来源:中国政府网
【发布部门】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含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已变更) 【发布文号】[1990]外经贸法字第56号 【效力级别...
【发布部门】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含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已变更) 【发布文号】[1990]外经贸法字第56号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时效状态】 已经失效
【发布日期】 1990-10-22 【实施日期】 1990-10-22
【法律话题】 外资 ; 企业公司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期限暂行规定


(1990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 1990年10月22日对外经济贸易部发布  [1990]外经贸法字第56号)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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