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含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已变更) | 【发布文号】[1990]外经贸法字第56号 |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 【时效状态】 已经失效 |
【发布日期】 1990-10-22 | 【实施日期】 1990-10-22 |
【法律话题】 外资 ; 企业公司 |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期限暂行规定
(1990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 1990年10月22日对外经济贸易部发布 [1990]外经贸法字第56号)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上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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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