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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07-13 23:30:51  浏览:1124  来源:网络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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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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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吴邦国委员长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履行职责,努力实现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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