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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决定

2022-07-12 00:19:00  浏览:1021  来源:政府网、政报、媒体、网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决定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决定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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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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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展情况的报告》,对我国政府为我国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所作的努力予以充分肯定。

会议认为: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有利于我国改革

开放和经济发展,也是建立完整开放的国际贸易体系的需要。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只

能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加入,并坚持权利与义务平衡、循序渐进开放市场的原则,以确保

国家控制国民经济命脉,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国家主权。

根据第十五次会议以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谈判的新的进展情况,本次会议决定:

同意国务院根据上述原则完成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和委派代表签署的中国加入世界贸

易组织议定书,经国家主席批准后,完成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程序。

(此决定于2001年11月9日公布)

全国人大常委会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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