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税局制定《建设节约型机关实施意见》_湾区律师网

青海省国税局制定《建设节约型机关实施意见》

2022-07-12 21:14:10  浏览:1224  来源:政府网、政报、媒体、网络
青海省国税局制定《建设节约型机关实施意见》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发文字...

青海省国税局制定《建设节约型机关实施意见》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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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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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青海省局机关召开《青海省国家税务局机关建设节约型机关实施意见》座谈会。参会人员献言献策,认为在当前国家资源短缺的情况下,开展建设节约型机关活动很及时,很有必要。开展建设节约型机关活动,符合“十一五”规划的要求,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也是保持艰苦奋斗、勤俭持家优良传统的重要举措,对省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资源节约意识、创建节约型机关具有导向作用。

会上,李振宇副局长对实施意见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从五个方面提出要求: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要建立科学的节约观念,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既要提倡节约,又不影响正常工作;既提倡节约,又不降低群众生活质量;既提倡节约,又要圆满完成税收收入任务。同时,各级、各部门要避免决策浪费,做到成本控制,降低行政成本和征管成本,促进廉洁高效。二是完善制度,认真落实。机关各单位要制定出本单位的节约办法,作为《实施意见》的补充。同时,也是我局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此项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三是点滴作起,养成习惯。机关服务中心、办公室和信息中心作为节约的重点部门,要从源头上抓好节约,机关其他部门要抓好细节,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四是明确目标,严格检查。机关各单位要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可行的节约计划,要求在作好日常自查的同时,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定期检查。五是纳入考核,作好奖惩。办公室要把机关各单位的节约计划纳入考核内容,月有考核,年有奖惩,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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