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_湾区律师网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07-12 21:14:40  浏览:1000  来源:政府网、政报、媒体、网络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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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6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贾春旺检察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最高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工作取得的进展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司法改革,维护社会稳定,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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