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务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医药救济费开支范围和管理原则的规定(节录_湾区律师网

内务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医药救济费开支范围和管理原则的规定(节录

2022-07-12 00:06:10  浏览:1138  来源:政府网、政报、媒体、网络
内务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医药救济费开支范围和管理原则的规定(节录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内务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医药救济费开支范围和管理原则的规定(节录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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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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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医药救济费开支范围和管理原则的规定(节录)

一、医药救济费开支范围:    1.医药救济费,主要应该用于……灾区群众患病所需医疗费用的减免补助。    2.……    3.非灾区的防治寄生虫病、急性传染病和地方病等的防治防疫经费,仍由卫生事业费内的防治防疫经费内开支。    二、医药救济费的使用掌握和管理原则:    1.医药救济费。必须贯彻重点使用的原则。这项经费应该主要用于重灾区和其他灾情、病情严重地区;一般地区可以不分或少分。在给群众进行治疗时,不得一律采取免费办法,必须根据病人的经济情况和国家财力的可能,实行收、减、免的原则。对灾区困难的四属户、五保户及贫下中农的困难户以及其他生活困难的社员,可以减收或免收。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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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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