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_湾区律师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2022-07-12 00:12:21  浏览:1040  来源:政府网、政报、媒体、网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法律

发布日期:

时效性:

实施日期:

字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1987年4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相关资料: 法律2篇)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决定如下:

一、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仍然保持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978人的名额。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国人民解放军、少数民族、华侨选举的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仍然和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相同。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的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在一九八八年一月底以前选出。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评论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

【最新】

【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