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从一审、二审到强制执行程序再到衍生案件,前后已历时5年。如果不能及时妥善化解,“冤冤相报何时了”的悲剧马上就要上演。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官们以“如我在诉”的担当与情怀,通过立审执联动解纷机制,调解了这件陈年老案,让“死结”变“活扣”。
此事缘起于2002年,潮水镇某村村民王某平将登记在其父亲名下的一处农村住宅以市价出售给外村村民王某升。2005年5月,在该村两名村干部的见证下,双方正式签订了买卖房契,王某升现场付清房款5000元,王某平则当即将房产及两证交付给对方。在接收房屋后,王某升将房屋进行了修缮、改建和增建,并一直居住使用。
后来这处涉案房产临近拆迁,在利益驱使下,2020年王某平起诉王某升,要求返还房产。因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而王某升非该村村民,房屋买卖行为侵犯了该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因此烟台开发区人民法院、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在一审、二审中确认房产买卖协议无效,判定王某升返还涉案房产。同时告知王某升,可通过另行起诉的方式提出返还价款、赔偿损失等请求权。但判决生效后,王某升拒绝腾迁,并起诉了王某平。
该案在历经一审、二审以及强制执行程序后,还衍生出诸多后续问题,成为不折不扣的“骨头案”。面对这起错综复杂的案件,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法官汪田基、审判法官王锴与执行法官张涛决定对该案进行调解,力求对涉案矛盾纠纷进行一揽子处理,避免再生新案。
在调解现场,鉴于双方关系紧张、矛盾尖锐,法官决定采用“面对面” 与“背对背”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解。“我当年买房的时候,可是清清白白付了钱的,这些年我把这房子当成自己的家,又是修又是建,现在他们说反悔就反悔,哪有这样的道理!”在面对面沟通环节,王某升情绪激动。对此,审判法官从法理情多角度切入,阐明法律规定,并邀请镇村干部进行劝导。
“如果继续僵持下去,后续将依法强制执行,到时对你们双方都不利。”背对背调节时,执行法官张涛严肃告知王某平后果。同时,立案法官汪田基耐心劝导王某升:“赔偿金额需要依据法律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建议在现有诉求基础上适当让步。” 经过多轮沟通,双方态度都有所缓和。
在单独协商环节,调解团队提出多种调解方案,聚焦争议焦点逐步缩小双方诉求差距。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意见,并在相关手续上签字盖章。至此,这起困扰双方长达5年之久的民事纠纷终于得到实质性化解。
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不仅解开了双方当事人多年的心事,也彰显了开发区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机制的成效。今后,该院将继续深化“十大创新提升行动”,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起案件,让“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故事不断续写。(王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