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浙江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8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		 	    	
		 	    	
		 	    				 	    																| 【发布部门】浙江省人大(含常委会) | 							【发布文号】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8号 | 						
													|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 						
													| 【发布日期】																	2001-12-28															 | 							【实施日期】																	2001-12-28															 | 						
													| 【法律话题】																										外资															 | 							【产业领域】															 | 						
												
													         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8号)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的决定》已于2001年12月28日经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1年12月28日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浙江省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的决定
      (2001年12月28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浙江省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作如下修改:
  删去第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
  此外,根据本决定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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