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许可-法律法规
		 	    	
		 	    	 更新时间:2022-08-03 19:32:52
						来源:网络 
		 	    	 浏览:1062
						
分享:
		 	    	
		 	    	
		 	    		【法规名称】 第91/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许可订立“绘制卫生局建筑物数码图则服务”的执行合同。                    ...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7-03-26
                                                                                                    【法规编号】 685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91/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许可订立“绘制卫生局建筑物数码图则服务”的执行合同。
                                                              监於判给雅尔高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提供「绘制卫生局建筑物数码图则服务」的执行期跨越一财政年度,因此必须保证其财政支付。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6/2006号行政法规第十九条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许可与雅尔高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订立「绘制卫生局建筑物数码图则服务」的执行合同,金额为$1,886,000.00(澳门币壹佰捌拾捌万陆仟元整),并分段支付如下:            2007年      $ 920,000.00      2008年      $ 966,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