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2007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法律法规
		 	    	
		 	    	 更新时间:2022-08-03 19:35:11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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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规名称】 第83/2007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将若干权力转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长,作为签订2007/2008及2008/2009学年向学校供应牛奶的合同...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7-09-19
                                                                                                    【法规编号】 681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3/2007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将若干权力转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长,作为签订2007/2008及2008/2009学年向学校供应牛奶的合同的签署人。
                                        | 社会文化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6/1999号行政法规第五条第二款及第七条,第14/2000号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以及第6/2005号行政命令第四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转授一切所需的权限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长苏朝晖硕士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作为签署人,与“宏基行有限公司”签订2007/2008及2008/2009学年向学校供应牛奶之合同。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三日
 社会文化司司长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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