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许可-法律法规
更新时间:2022-08-03 19: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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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第103/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许可订立提供“西湾大桥二零零八年四月至二零零九年三月的管理及保养”服务的执行合同。 ...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8-05-05
【法规编号】 655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03/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许可订立提供“西湾大桥二零零八年四月至二零零九年三月的管理及保养”服务的执行合同。
监於判给嘉濠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及鸿伟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西湾大桥2008年4月至2009年3月的管理及保养」服务的执行期跨越一财政年度,因此必须保证其财政支付。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6/2006号行政法规第十九条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许可与嘉濠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及鸿伟工程有限公司订立提供「西湾大桥2008年4月至2009年3月的管理及保养」服务的执行合同,金额为$4,797,600.00(澳门币肆佰柒拾玖万柒仟陆佰元整),并分段支付如下: 2008年 $ 3,598,200.00 2009年 $ 1,199,400.00 |